农业用水暂不调价 年内将建立政府补助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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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6:1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夏先清)为了保持农业用水收费标准相对稳定,我省现阶段暂不出台新的调价政策,同时,年内还将建立政府补助机制。这是近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的。 省政府要求各地加强农业用水水费价格管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农业供水收费标准。在实行供需双方直接见面的供水收费体系建立前,各地水费将由供水单位直接收取,也可由县、乡、村代收。但是,严禁在代收水费中截留、挪用、加价或搭车收费,一经发现将严肃
水利工程担负着防汛、抗旱等公益性任务。各级政府将建立防灾减灾的补助机制,对因受严重干旱和洪涝灾害以及溃堤垮坝等突发事件影响、超出群众和工程管理单位负担能力的特殊情况,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对农民进行补贴,减免农民应交的水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