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应受法律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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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7:4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知假买假究竟要不要受法律保护?昨日,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几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湖南消费者保护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的适应范围提出质疑,“为生活消费需要”作为消费者的定义,过于笼统难以界定。他们认为“知假买假”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实习生 贺连香 记者 周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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