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引入资源暴利税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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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8:44 南京晨报 | ||||||||
北京讯27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倪红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税务部门已经将资源暴利税提上议事日程。 倪红日表示,自然垄断型企业的利润来自于消费者,因此企业的超额利润应当留在政府手里,由政府支配去完善公共事业,回报消费者。国外,在石油价格上涨的情况下,获益主体应是产油国政府,各国通过石油特许使用税等税赋的相应提高,将石油的溢价部分收归
倪红日认为,税率应当保持稳定性,不应因油价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当石油企业利润超过一定比例时征收暴利税将是比较可行的做法。《新京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