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试行监所检察四流程 我省成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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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9:23 生活报 | ||||||||
据《新京报》报道从6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江苏、黑龙江和重庆试行监所检察工作“四个流程”,逐步统一规范全国监所检察工作。日前,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厅长白泉民解释了“四个流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白泉民解释,“四个流程”是指检察院派驻监狱检察工作流程、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派驻劳教所检察工作流程和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程。纠正监所检察违法程序,第1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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