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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报告首次承认民间融资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9:30 每日新报

  5月25日,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增刊《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发布,该报告中名为“正确认识民间融资的补充作用”的专栏被外界普遍解释为央行首次正式承认了民间融资的合法性,并且将其定位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力量。

  央行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 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省民间融资规模分别约在 550亿、450亿和350亿,相当于各省当年贷款总量的15%-25%。这些资金大部分都用于了生产。但
是央行一直没有对民间融资有正式的定性。因而,对民间融资网开一面,对于央行来说,多少有些无奈。报告肯定民间融资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形成了与正规金融的互补效应”,并且可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减轻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

  从宏观面来说,民间融资对货币政策制定也产生着微妙的影响。央行自上世纪90年代初连续降息,温州的民间利率也一路下滑。根据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的检测报告,“加权平均的民间利率自2002年以来已经降到9%左右,和基准利率相差无几。”最近一次的升息使得民间利率也略有高企,目前维持在月利 1分左右。

  但是,民间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央行在确定货币供应量的时候也多有困扰。2004年,在信贷不断紧缩的情况下,投资规模依然在不断扩大,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的亚洲首席分析师陶冬估计,2004年 7-8月,大约有1000亿 - 1400亿的民间资金流入固定资产投资领域。

  央行报告也指出,由于缺乏与国家产业调控政策呼应的地方产业政策,民间融资因其自发性和信息滞后性,以及高利润行业诱惑,极易导致民间融资进入受控制行业,这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效果,也容易出现风险。

  监管问题一直是决策部门对于民间融资态度游移的原因之一。央行在报告中说,民间融资参与者众、涉及面广、操作方式不规范,其分散性和隐蔽性使其难以监管,一旦发生纠纷,极易影响当地经济金融稳定,存在着社会不稳定隐患。为此,首先应完善相关法规,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民间借贷的政策,引导民间融资公开登记,合规经营。

  《经济观察报》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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