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拖欠工资预交的保障金当工资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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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2:21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石家庄5月28日电(记者杨守勇)记者从石家庄市建设局了解到,石家庄市日前做出决定,今后在市区内的建设工程领域,都要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保障金将被作为工资直接拨付给被拖欠的农民工。 石家庄规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发包劳务作业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并负责监督劳务分包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禁止劳务分包企业将承包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企业即可申请返还工资保障金,市建筑劳务市场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经核实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予以办理全额返还该工程预存工资保障金的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