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酒后驾车就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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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3: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昨天,最高检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的通知。今后,检察人员如果酒后驾车将被辞退。 按照通知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将被辞退,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者,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如经教育或处分仍不改正的,予以辞退;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不批评、不教育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