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我们可追究死者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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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4:18 东南快报 | ||||||||
5月28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5·25”敦煌机场坠机事件死者李德朝的父亲已经获知儿子死亡一事,并在自己弟弟的陪同下已动身赶赴敦煌,预计今日凌晨到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李德朝的姨父经过多方努力已经于28日凌晨联系到了李的父亲。李父在得知儿子从飞机上坠落死亡的消息后十分悲痛,并在自己弟弟的陪同下当夜从山区赶到了宜宾市,并于前日赶赴成都,据悉,他们一行将乘飞机经由兰州飞抵敦煌。预计今日
28日,记者在敦煌机场采访了刚刚开完整顿会议的机场党委书记潘有军。潘书记告诉记者他已于27日下午获知了死者身份被确定的消息,但没有见到死者的姨父,机场方面已将此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在谈到死者姨父卢九贵想要通过国家对煤矿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来向机场索赔时,潘书记指出两者之间没有类比性,也不会参照昆明坠机事件的做法,就机场方面来说也不存在赔偿这一提法。潘书记引用《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说,国家是明文禁止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和无证人员进入机场控制区的,违者是要受到《治安条例》等相关法规处罚的。潘书记表示,李德朝侵入机场控制区并侵入飞机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后果,机场方面将有权向他和他的监护人追究责任。 潘书记说,这次事件是由于李德朝非法侵入机场造成的,主要责任应由他和他的监护人承担,机场方面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出于人道考虑,机场方面可以支付其家属来回敦煌的旅途费用、住宿费用以及后事处理的一些费用。若李德朝家庭确实困难,可以考虑补助部分钱财,但绝对没有赔偿之说。(来源:综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