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案件发在出租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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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6:10 深圳晚报 | ||||||||
三成案件发在出租屋 公安部门将从人、屋、车、路四方面入手管好社会治安 本报记者易红梅报道深圳刑事治安案件发案与现有人口户籍结构有很大关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刑事治安案件有30%发生在出租屋内。昨天下午,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
李锋介绍,今年前5个月深圳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20%,但相比来说,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总量仍相当高,其中路面两抢案件占相当大比例,新的犯罪形式也层出不穷。值得一提的是,刑事治安案件的作案人员绝大部分为外来人员,而案件的受害者大部分也为非深圳户籍人口,他认为,呈现这样的特点与深圳现有人口户籍结构有很大关系。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目前深圳人口文化结构中,有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的人口仅占总人口数量的20%,高中、初中、小学文化甚至是没文化的人口占总人口数量的40%。同时,目前发生在深圳的治安刑事案件中有30%发生在出租屋内,与出租屋相关的犯罪案件占八成以上。 李锋表示,从去年开始,深圳就成立了专门队伍加强出租屋的治理,经过一年的艰苦工作,目前已完成出租屋的普查登记工作,这可谓搭好了一个基本框架,下一步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出租屋的管理工作,将这项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深圳的每个业主和每栋出租屋,并切实做好人口的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李锋说,公安部门将从人、屋、车、路入手,管好深圳的社会治安。目前正在开展的出租屋普查好比牵住了管好人和屋的“牛鼻子”。此前深圳采取的限制摩托车措施,现已在特区内呈现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路面两抢案件已经大幅下降,路面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下一步深圳将继续推进公安改革工作,建立现代警务机制。 作者:记者易红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