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案”高效率“阳光审”保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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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6:11 深圳晚报 | ||||||||
深圳两级法院5年改革创新成绩令人瞩目 “大立案”高效率“阳光审”保公正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昨天,记者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看到一组司法统计数据:2000年至200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6321件,办结406624件,分别是前5年的2.8倍和2.85
全国首创“大立案”格局 从2000年以来,深圳两级法院不断深化立案工作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大立案”新格局。 按此格局,凡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必须通过立案庭统一立案,由立案庭统一负责庭审前的事务性工作,并运用计算机系统对案件审理的整个流程实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全程监督,使审判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接,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阳光审判”打明白官司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诉讼程序则是“看得见的正义”,它对确保司法公正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深圳两级法院全面落实“阳光审判”制度,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形成以公开促公正的庭审模式。 改革创新破解“执行难”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5年来,深圳两级法院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革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以分权制衡为原则,把执行权划分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由执行机构内部不同的部门分别行使,相互监督。实行合议庭执行制,执行中的重大事项由合议庭集体讨论决定。对执行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以执行公开保障执行公正等。 作者:记者王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