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副市长”举报人犯窝藏罪 李玉春领刑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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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6: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北京今天消息 据今天《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记者得到最新消息,就在“下跪副市长”李信被送上审判席两天之后的5月25日,曾在一年多时间里多次检举“下跪副市长”李信的举报人李玉春被山东临邑县法院一审裁定“犯有窝藏罪”、“属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玉春已上诉。 李玉春涉嫌“窝藏罪”一案案由较为复杂———李信系列“下跪照片”,其中有一张
(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