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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在13个省辖市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02:13 东方早报

  自今年7月起,江苏将首开全国先河,在13个省辖市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各县级市也将参照试行。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修订的《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各地要对城规的制定、实施管理、监察监督、管理政务等进行公示。其中,总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的修建性详规在编制期间,都要通过固定的公示场所、新闻媒体等征求公众意见,作为修
改完善的重要依据。如居住建筑周边建设项目,在审批前必须公示基本情况、规划依据、方案说明和图纸等,时间不少于7天。除了固定场所、新闻媒体、网站等,必要时应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公示栏(牌),通过与原有合法居住建筑物日照、通风、交通、环境等的公示,保证建设符合有关规定,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此外,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结果也应公布,时间截至规划竣工验收合格。除具体项目外,城规作局部调整,以及对城规的监察监督和管理政务也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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