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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共汽电车管理下月起有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02:23 新闻晨报

  记者钟晖

  晨报讯6月1日起,本市公交线路或站点如果要调整,将公开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市民意见;如果临时变更线路,将提前10天告知乘客……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局获悉,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上海的《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向《办法》靠拢。为此,有
关部门已经制定了新的操作规定,将于6月1日起执行。

  按照新的操作规定,6月1日起,上海公交线路、站点调整方案(临时调整除外)将由原来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改为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城市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将通过城市交通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充分征求、听取市民意见,使公交线路、站点调整更加科学合理。6月1日前已经批准调整的线路、站点,按原计划实施。

  从6月1日起,临时变更公交线路和站点,将改为提前10天告知。新规定要求,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公交线路或站点的,经营者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提前10天在相关站点张贴公告,告知乘客;如果发生应急抢险和灾害性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无法提前10天公告的特殊情况,经营者将及时公告,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另据了解,6月1日起,本市公共汽电车车厢公益广告将进行调整,所有公交车辆将逐步张贴禁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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