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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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06:0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本报讯 江西省近日起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查处力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要求,该省将加强对在建工程和2005年竣工工程的排查,对尚未偿付的拖欠工资逐项落实解决;并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主要内容之一,对违法企业降低其诚信等级;生活困难申请劳动仲裁的农民工,可申请法律援助,免交仲裁费。 据了解,江西省各地有关部门将在6月底前进行排查,如实填报尚未偿付的农民工工
同时,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结合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中企业欠薪不良记录和职工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对企业欠薪或存在的欠薪苗头,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并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主要内容之一,对违法企业降低诚信等级,依法向社会公布。江西省还将研究制定适合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文本,指导、推动建筑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另外,江西省要求及时受理、快速处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对简单的案件可当庭裁决。对于申请劳动仲裁的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法律援助,免交仲裁费;有条件的地方,提倡免除农民工的劳动仲裁费。 江西省强调,劳动保障、建设、财政、监察、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在专项治理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将移送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郭宁) 《华东新闻》 (2005年05月30日 第二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