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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嘉利来”大坑 什么力量在博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07:5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嘉利来”大坑什么力量在博弈

现实中的嘉利来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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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嘉利来”大坑什么力量在博弈

规划中的嘉利来世贸中心


   一个乱局,更是一个迷局;公权、股权、民权,眼花缭乱,翻云覆雨……也许我们能从嘉利来案中得到一些警示。

  从1994年开始到2001年,中外合作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把一片厂房开发成价值逾10亿元的成熟项目,费时6年。6年时间里,企业年检年年通过;

  2001年,北京市二商集团、北京市商务局(原外经贸委)、北京市工商局和一些不法商人串通,5天内运作嘉利来世贸中心股东变更的全部手续,一纸批文,第一大股东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剥夺股权;

  2002年7月2日,国家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做出责成北京市商
务局恢复嘉利来股东地位的行政复议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商务部多次督办,但这份强制性决定,近3年时间得不到执行;

  2002年7月19日,北京二商集团起诉商务部;2003年12月22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做出商务部败诉的一审判决。2004年3月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变造复印件合同做出仲裁裁决。2005年2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撤销了北京二中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但随后的3天里,一审原告北京二商集团又突然撤诉,紧接着,2月28日,北京二中院做出民事裁定,驳回香港嘉利来公司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请求。

  这起行政诉讼案中涉及到的法律《外商投资法》及其有关管理办法,都是由该部的前身外经贸部牵头起草或制定的。初审败诉令商务部处于极为尴尬的境地,这不仅因为法院撤销了外经贸部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可了涉案主体之一——与商务部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北京市外经委(原北京市商务局)的批复书,而且实质上也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执行外经贸部行政复议书的督办函于不顾。其时商务部正式挂牌未足1年......

  香港嘉利来公司在北京投资房地产近十年来的曲折经历,大概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管理中一个罕见的个案。这个案例至少在政府公信力、中央政府的行政权威以及法律的尊严等三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都形成了挑战。如果说“权”与“法”的较量是中国走向法制社会一个必须跨越的坎,那么,这个个案所反映的问题,远比这种现象要深刻的多。这就不能不使人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中间法律是否被亵渎?法律的公正性究竟还有多少?

  嘉利来事件回放:商务部初审败诉

  现实中的嘉利来大坑和规划中的嘉利来世贸中心

  规划中的嘉利来世贸中心位于朝阳区新源里,它价值数亿元,但它目前只是CBD闹市中的一个大坑。它被称作“嘉利来大坑”。

  围绕着这块蕴含巨大增值利益的蛋糕,嘉利来大坑之争在过去的几年中已闹得沸沸扬扬———起初是股东之一香港嘉利来公司因北京市商务局一纸“批复”被迫出局,随后向国家商务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北京市商务局与国家商务部之间开始角力,前者拒不执行后者发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再之后,又引发了一场诉讼:北京二商集团提起对国家商务部的行政诉讼,并一审胜诉。

  此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北京市高院以“程序不当”为由,将二商集团诉国家商务部一案发回重审。

  数年时间,几经周折,嘉利来大坑的命运眼下看起来仍是一个谜。

  嘉利来董事长穆军与金融大盗国洪起

  穆军:打这官司,我自己总结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只维权不反贪”。最初,有朋友劝我说,咱们商人,和气生财。你把被抢的东西要回来就行了,别置人死地,给人留一条活路。我想也有道理,所以我们就向国家商务部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国家商务部经过认真调查,发文撤销了北京市商务局的违法批复,要求恢复我们的股东地位。我们想,国家商务部为我们维权,恢复我们的合法权益,事情就结了。别人背后那些事我们管不了。但是,我们绝对没想到,北京市商务局以各种手段不执行国家商务部的行政复议决定。而且北京二商集团还恶意起诉商务部,并离奇一审获胜。商务部有人说,我们到了要全体起立唱《国歌》的时候了,我们全晕了!我们的工作就转入了第二阶段,“坚决反贪”阶段。

  我们将查到的二商集团相关人员贪污受贿的证据收集起来,我自己拿着到中纪委举报中心排队。中纪委有关同志认真听了我的汇报,将材料转到了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纪委看了证据,把二商局的有关人员抓了起来。我们以为反贪有成果了,案子应当容易解决了。但是,我们又没想到,几天以后,被抓进去的人给保了出来。我们又傻了!看来反贪不成。

  外国人都认为,我们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其实外国人错了,这个案子所反映的咱们国家政令的通畅程度,比美国可差远了。下级行政部门可以不理睬上级行政部门的合法权力,这在美国不可能出现。中央部门行政权的依法行使,在北京市商务局都不管用,更别说其它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了,我们遇到这种事,很吃一大惊,我们开始为中央政府喊冤了,这是我说的第三阶段。

  国洪起其人

  “洪水一起,国必有难。”星相家的析名解字多少都有点事后诸葛亮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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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洪起掌控的资产达到80多个亿的时候,这个名字并不广为人知。只是当2004年3月22日国被江苏警方拘捕时,人们才怵然发现:这次倒下的,竟然就是中国首富最大的潜力股。如不出意外,要不了几年,国洪起至少应该排在福布斯大陆富豪榜前十位。而围绕着这个名字再仔细搜索一下,人们会惊奇地发现:

  2004年,中国金融界头疼的十大事件中,国洪起名列第一,排在铁本、周正毅等惊天大案之前。

  2004年,中央政法委督办的25件大案中,国洪起独涉2宗。

  2004年,国洪起是中国“问题富豪”当仁不让的最佳代表……这一年,因为国洪起,“白领黑势力”成为一个公共概念而走俏舆论界。

  国洪起犯案手法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虚增国债标准券;二是勾结营业部内部人员挪用券商公司其他国债;三是和营业部人员串通,将已经回购的国债再向银行骗贷。国洪起为什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空手套白狼,迅速积累起数十亿资产?

  专家观点:“嘉利来案件”的背后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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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进入我的视野,在于2004年《中国青年报》等媒体相继报道的国洪起系列犯罪案件,并由此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其涉案金额之大、地域与行业分布之广、手段之隐蔽,令人震惊。有媒体指出,国洪起一伙人,凭借盗来的巨大财力为后盾,仰仗着威力巨大的社会关系网为其做保护伞,已经形成了一股“白领黑势力”。

  实际上,国洪起许多犯罪活动之所以能够得逞,最为重要的就在于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了,但政府职能的转换仍然是十分缓慢;一些靠近公权力的人总是希望如何通过所掌握的权力来为己谋利,来转移或侵蚀国有或他人之资产。如果不把问题提高到这种认识上,就无法揭示出问题的实质,法律也只能成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

  对嘉利来事件的深刻反思,就得从政府职能的转变角度上来思考,就得让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为社会经济繁荣服务上来。同时,转变政府职能,还得对政府职能进行严格监督与问责,对那些敢于利用公权力来谋私者必须严查、严惩,不让这些人侥幸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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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松年:法治环境是最大的投资环境

  投资环境是什么?当然,公共设施要好,交通要方便。九通一平甚至十通一平这些很重要,税收优惠政策也很有吸引力。前些年苏州、东莞这样做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我觉得光这样做还不够,而且很难持续。入世后,讲的是透明、公正。最主要的投资环境应该是法治环境。

  什么是好的法治环境?我的看法,当事人能预见自己的行为后果,而且是法律保证的后果,这就是好的法治环境。很简单一句话:可预见性。作为商人而言,自己的利润能够经过可控制的成本测算出来,这样的利润得来踏实,也心安理得。领导人的承诺总是没有法的信用高,领导人的话没有连续性,但法是稳定的、连续的。按理说,在中国是一党执政,但换了领导,政策就变。这种事在许多地方都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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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港人内地投资风险大 要有团练保镖和信鸽

  郎咸平在香港两家媒体上抛出万言书《呼吁港区人大提案保障港商权益———关于成立港人投资权益保障基金的建议》。但随即引发了质疑:郎咸平到底在替谁说话?

  郎咸平回应:“我绝不是在为某一阶层代言,我惟一的目的是,呼唤寻求一个公正的、制度化、法治化环境。”

  吸引郎咸平“港商维权”视线的,是国人关注已久的香港嘉利来大坑事件。

    毛寿龙:嘉利来案的法治政府逻辑

  在香港嘉利来案中,我们至少可以发现如下几个方面的关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行政与司法之间的关系等。思考嘉利来案中这几个方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法治政府的基本逻辑。

  首先来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是三家企业合作成立的,其开发的项目嘉利来世贸中心项目,是三家企业共有的。

  在中国市场经济初期出现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这是因为中国的市场与法治目前处于初级水平。由于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上的各个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做事经商都不讲规矩,不受法律约束。加上大家都不把法律当一回事,也没有法律意识,做事是习惯使然,只按照中国的人情世故、关系网络来做。再加之巨大的利益驱动,自然而然地就出现了嘉利来这种案例,应该说嘉利来案折射了我们国家现实中的市场水平、政府水平和法治水平。

  香港嘉利来公司在北京投资房地产近十年来的曲折经历,大概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管理中一个罕见的个案。这个案例至少在政府公信力、中央政府的行政权威以及法律的尊严等三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都形成了挑战。如果说“权”与“法”的较量是中国走向法制社会一个必须跨越的坎,那么,这个个案所反映的问题,远比这种现象要深刻的多。早在2002年北京二商集团就状告原国家外经贸委,几经周折,迟迟没有结果,当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做出限期执行的时间表后,法院匆忙做出判决,这就不能不使人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中间法律是否被亵渎?法律的公正性究竟还有多少?

  完全可以这么说,民间反腐者以他们的牺牲,换取与贪腐者同归于尽,以震慑贪腐集团,以警醒全社会。事实上,民间反腐有时会跟黄继光堵枪眼,跟董存瑞炸碉堡,是一样的惨烈,一样的可歌可泣!

  香港嘉利来公司董事长穆军则公开宣称要帮中央反腐。他承认自己的这种冲动“与一个商人的习惯已离得很远”。此种现代传奇其实并非鲜见。深圳杨剑昌,湖南陈荣杰、李尚平,河南吕净一,河北郭光允,山东李玉春,山西李绿松,沈阳周伟,地无分南北,民间反腐早如暗潮涌动,今天终于衍为风尚。这既说明公权滥用导致的社会风险已接近临界点,同时也提示了一条反腐新路。

  延伸阅读:“嘉利来”们还有多少?

  原广州番禺区委书记被判12年 刁难霍英东达10年

  霍英东何许人也?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富可敌国的实业家是也。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响当当的人物,对于一个小小的地方官员的百般刁难却只能忍气吞声。据报道,霍英东投入巨资开发广东番禺南沙开发区,可是在1993年到2003年长达10年的时间里,先后任南沙开发区第一任党委书记、番禺区委书记、番禺区政协主席的梁柏楠对霍英东百般刁难……....名人任志强(北京华远公司),已经全面接手城建东华的业务。徐德军是城建东华原总经理。他本人及原公司的大部分管理人员目前已经与华远公司完成了工作上的交接。徐德军称,城建东华与康实公司的纠纷已经进入了法律层面,双方日前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地产名人是“第三者”?“没和我离婚,怎么能上了任志强的轿子?”康实公司的陈树新认为,他们公司面临着与当年世贸中心嘉利来........表示,在法院正在对上述案件审理尚未做出裁定的时候,国土局却认定合作合同已经解除,城建东华公司为项目的拥有者,这明显是行政干预司法,将会影响司法的公正。陈树新最后表示,东华置业公司的外方股东康实公司已经为东直门项目投入了9亿元人民币,但是现在,却因种种幕后交易,自身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即将被挤出项目,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不禁使人想起同样发生在北京的嘉利来....

    相关报道:香港嘉利来以行政不作为状告北京3权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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