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占用人行道幼童险些撞瞎眼 4龄童告赢大商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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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08:4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艾卿 通讯员 龚明 实习生李翠报道:室外空调挡道,导致1名两岁男孩撞上空调架,右眼近乎失明。该空调的用户,以及出售、安装空调的商场,一起被告上法庭。记者昨悉,该案现已一审判决,商场、用户及男孩的奶奶共同赔偿11万余元。 2003年11月25日10时许,省某机关宿舍大院内,时年两岁多的亮亮(化名)在室外玩
庭审中,考虑到亮亮无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应承担监护不当的责任,法院追加亮亮的奶奶为被告。 经法院委托鉴定,“惹祸”空调是张萧寒于2001年5月在工贸家电购买,并由工贸家电安装调试,空调支架底距地面85厘米,角钢外露3厘米,无任何防护措施。且空调安放在家属区常用人行通道上,无任何禁行标志。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空调的安装不符合规定;张萧寒作为空调的所有和管理使用人,对存在的隐患无明确警示;亮亮的奶奶作为临时监护人,监管不力。据此,一审判决工贸家电、张萧寒及亮亮的奶奶共同赔偿11.4万余元。其中工贸家电赔偿5.7万余元,张萧寒赔偿3.4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