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使用MTV作品侵权第一案判决 唱片公司胜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09:42 东方今报 | ||||||||
新华社上海5月30日电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0日相继作出一审判决,涉及华纳、新力等国际唱片业巨头起诉尚格、麒麟等卡拉OK场所经营商侵犯MTV作品著作权等案。法院认为,涉案MTV绝大多数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要求这些卡拉OK经营场所停止侵权,平均每首MTV作品赔偿1000元人民币。上海一中院宣判了三起案件,原告均为新力唱片公司,被告则分别是尚格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钱柜”的经营者)、好乐迪音乐娱乐有限公司和统领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涉案MTV是歌手黎明的《非我莫属》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