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点查处拆迁中五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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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15:00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今年我省将对城镇房屋拆迁问题进行重点监查,重点查处拆迁中存在的五大问题,并建立强制拆迁向上一级报告制度。 从6月份开始,江西将在全省范围内专项纠查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各设区市须对辖区内2003年11月以来的所有城镇房屋拆迁项目进行一次普查,于6月30日以前报省建设厅、省监察厅。7月,江西省将组成4个组,对11个设区市开展城镇房屋拆迁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重点
据悉,此次督查中重点查处的问题为:在拆迁中不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任意压低拆迁补偿价格,拖欠、挤占挪用拆迁补偿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拆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未达成拆迁协议就先行拆迁,未进行行政裁决、拆迁听证、证据保全等规定程序即实施强制拆迁,或对被拆迁人停水、停电,损坏被拆迁人财物的问题;采取行政手段对达不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被拆迁人的亲属给予停职、停薪等处理的问题;房屋拆迁中违反拆迁计划,随意扩大拆迁规模的问题;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不按规定核发拆迁许可证,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江西省有关部门还将联合对上访量大、问题突出的市(县)进行重点督查,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责任人予以处理。我省计划建立拆迁纠纷处理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把问题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此外,继续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加大对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案例的督查力度,依法依纪查处房屋拆迁中违反城市规划以及审批程序、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滥用职权强制拆迁,以及故意拖欠、挤占、挪用拆迁补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强制拆迁向上一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