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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近半北京市民反对燃放烟花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15:08 法制晚报

  5月16日至5月31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征集意见。

  截止到市法制办网上征集意见的最后一天——今日6时,共征得市民意见909条,其中反对“解禁”的呼声共有450条,占总意见比例的49.5%;明确表示赞成解禁的意见共有273条,占总比例的30%;还有186条意见是针对该条例提出设想和建议,对燃放烟花爆竹没有明确
表示赞成或者反对。

  反对解禁

  谁为燃放后果买单

  反对解禁意见主要为:解禁是倒退,一旦解禁,十几年的安宁节日气氛将被破坏,人们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环境势必受到威胁。如今的北京已经不是十几年前的北京,解禁后,因燃放造成的损害谁来买单?

  网友留言

  网友李玲表示:“今年春节期间,有人在我家小区的机动车停车场燃放爆竹,把我家的汽车后备箱炸了个坑,因为找不到责任人,无处索赔,只能自认倒霉。还有从初一春节到十五,鞭炮声不断,汽车的防盗器声也此起彼伏,您说烦不烦啊……”

  网友于士齐说:“今年春节有些人多次在凌晨1点到2点,甚至3点到4点燃放声音巨大的爆竹,家人经常半夜三更被惊醒。第二天我们楼里就有人去医院看心脏病。”

  网友韩佩珍表示:“禁放的十几年中,虽然有人不遵守规定,但大部分人是守法的,城市中过年期间走在街上感到安全,希望不要破坏这种安全感。”

  名为“遵纪守法”的网民认为:“解禁是对法律的亵渎!因为根据民法通则,任何人都没有妨害他人生活的权利……”

  网友zhocheng则质疑:以北京市目前的应急能力,能够应付和控制一旦解禁后可能出现的局面吗?解禁后,因燃放造成的损害谁来买单?

  支持解禁

  规范销售可增税收

  支持解禁的意见比较集中,主要是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民俗和传统,为节日增添了不少喜庆气氛,解禁是民心所向。同时还有意见认为规范销售烟花爆竹也是政府增加税收的一项新来源。

  网友留言

  网友李哲表示:“我国的烟花爆竹名扬世界,全世界90%的烟花爆竹的消费从我国进口。德国、英国、法国、美国这些非常重视消费者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国家,也没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这种特殊的商品为什么不能在北京使用?”

  网友叶飞认为:“正是因为我们禁放,人们从正当渠道买不到合格的产品,才不得不从周边地区买那些无证的产品。”

  网友周国良表示:“赞同限放取代禁放,安全措施有待加强。”

  网友张旭认为:“春节燃放鞭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应该保持,但对鞭炮质量的管理要严格。”

  署名oldliu1948的网友表示:“每年、每日因车祸伤亡的人数不比因燃放烟花爆竹伤亡的少,难道就不发展汽车工业了?可以粗算一下,北京市政府仅此一项就损失多少税收!”

  建言建议

  增加在居民区、停车场禁放规定

  市民对此次草案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草案的第7条中规定的燃放地点和燃放时间。第7条中写明:每年除夕至正月十五,本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除前款规定以外,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城镇地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区每日8时至22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网友留言

  网友金宁认为:“既然要取消限制,就不要再分城八区和远郊区,因为从管理上我认为很难做到。另外,春节期间,让大家8点到22点放,而大年三十半夜谁家会不放,这种条例列出来显然就无法执行。”

  网友田波认为:“现在爆竹越做越大,而且制造厂家技术水平有限,质量难以保证,管理条例应该做细,对具体的爆竹质量、燃放地点的要求应该明确,草案过于简化了。”

  网友孙剑建议:“对于使用烈性炸药生产烟花爆竹的处罚应该按照刑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人处理,避免仅用罚款等措施,增大执法力度。”

  网友刘燕军则建议:“在草案第8条中增加‘在住宅区和停车场禁放’规定。”

  网友何鹏飞表示:“草案应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进行规范。”

  新鲜想法

  设烟花爆竹意外伤害保险基金

  署名JSZL的网友说:建议设立烟花爆竹意外伤害保险基金,即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销售烟花爆竹征收一定比例的强制保险费,建立烟花爆竹意外伤害保险基金,用于对烟花爆竹造成的意外伤害进行救助。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受到烟花爆竹的直接人身伤害,需要支付的直接医疗费用,由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向该保险基金赔付相应费用。

  分开管理:严禁爆竹解禁烟花

  署名尤理性的网友表示:能不能把烟花、爆竹区别开来,实行分开管理——严禁爆竹,解禁烟花。

  我身边很多人最痛恨的就是爆竹发出的巨响,特别是近些年来,爆竹的口径越来越大,都可以用恐怖来形容了。而烟花的燃放,虽然也会产生环境的污染,但确实也可以营造欢快的节日气氛。

  仿效香港举办烟花汇演

  署名Michael Chang的网友称:香港每年春节在维多利亚港都有大型烟花汇演,而且有很多企业赞助。北京市烟花爆竹还是要继续禁,但可以仿效香港,由北京市市政府出面并牵头,找到赞助。

  由于北京面积较大,我个人预计得有几十个地点,架上高炮,举行大型烟花汇演,甚至是比赛,把北京映成火树银花不夜天,同时通过电视进行现场直播。这样既起到禁放效果,又能有节日气氛。

  独到观点

  针对此次网上征求意见的结果,人民大学民法学专家杨立新教授认为:反对解禁和赞成解禁的意见都有各自的道理。作为一部法律,一定要真正的表达大多数人的意思。

  禁放这些年,每年燃放的情况越演越烈,最终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草案可以在权衡双方观点的基础上适当的“解禁”,但规定一定要细化到管理层面,保证草案出台后可以有效地实施。

  征集意见固然重要,该草案落实实施后的执行和管理就更为重要,如果政府在从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到燃放环节都能够进行有效的协调和管理,保证减少损害和损伤,那么就可能会使得多数市民感到满意。

  在草案征集意见伊始,市政府法制办二处张处长就曾经表示,目前就是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草案的意见,对于草案的内容,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肯定还是要进行修改的”。 本版撰文/记者 王巍

  49.5%

  450条意见反对解禁,认为解禁是倒退,如今的北京已不是十几年前的北京,一旦解禁,安宁的节日气氛将被破坏

  20.5%

  186条意见只是针对该条例提出设想和建议,对燃放烟花爆竹没有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

  30%

  273条意见明确表示赞同解禁,燃放烟花爆竹是民俗和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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