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称中国完全有权利进行东海开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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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20:4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发言人孔泉5月31日下午在主持例行记者会时表示,东海开发是中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在主权范围内所进行的活动,中国完全有权利这样做。 孔泉说,在今天的东海问题磋商中,中方主张应该根据有关的国际法和国际公约办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7条规定,“沿海国可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
他称,这两天中日之间进行的东海磋商是有益的,会晤的气氛是务实的。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表达了各自的关切,同时也对对方关心的问题作了必要的说明。 孔泉说,我们希望在这次会晤的基础上,日方能够同中方一道共同作出努力,根据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通过平等对话协商,缩小分歧,解决问题。“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方提出来的,中方在这次会晤中进一步阐述了我们的立场,希望日方能认真考虑和研究中方的立场和建议。 中日第一轮东海磋商:中日就东海问题举行磋商同意继续对话解决纠纷 相关专题:日本调查东海资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