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4-05”特大涉黑案主犯张宏东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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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04:05 东北新闻网 | ||||||||
2002年4月以来,辽宁组织纪检和政法有关部门成立4·05专案领导小组,调集精干办案人员,一举打掉了横行省内辽阳市、葫芦岛市的6个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和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侦破案件3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多人,并陆续揪出一批幕后保护伞。 张宏东,男,1959年8月9日生于辽阳市,汉族,高中文化,系辽宁中联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辽阳市第12届人大代表。在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下,张宏东于2002年5月2日
辽宁省高院的宣判词中载明,张宏东指挥该组织成员结伙并自行实施其他犯罪共13起,其中故意杀人罪1起、故意伤害罪3起,致1人死亡,3人重伤(其中2人三级伤残);非法拘禁2起;偷税犯罪2起,偷逃税款346万元;妨害作证罪1起;强迫交易罪2起;窝藏罪2起。(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