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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将由6月3日起接受提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09: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五月三十一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将由六月三日起接受候选人提名,至六月十六日止。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表示:“获提名人士必须取得至少一百名选举委员会委员亲自签署提名表格,表示同意提名。”

  据介绍,获提名人士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四十岁或以上、没有外国居留权,并在投票日前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才符合资格成为候选人。

  发言人说:“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朱芬龄法官已被委任为今次选举的选举主任,负责决定提名是否有效。”

  获提名人士必须在提名期内的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亲自将提名表格交给选举主任。若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超过一位,便须于七月十日(星期日)进行投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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