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深挖保护伞 严惩煤矿安全领域腐败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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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0:06 黑龙江日报 | ||||||||
防止对事故责任人追究不严格、不到位的事情发生,把处罚关口前移 连续发生两起一般事故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小煤矿坚决彻底关闭 深挖黑心矿主背后保护伞,从严惩治煤矿安全领域的腐败行为
本报5月31日讯省政府今天上午在鹤岗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淮南现场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四个重点产煤市市长参加会议。此外,各产煤地市分管煤矿安全的副市长、副专员,安全监管局长、煤炭局长,重点产煤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龙煤集团董事长及其相关人员,各地市地方重点煤矿矿长等50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省长刘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会前省政府责成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省经委、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参加联合组成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组,深入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个煤城和矿业集团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提出了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建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状况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要结合我省实际,把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要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非法生产;要全面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狠抓责任制落实。对存在非法生产的地方,虽然没有发生事故,也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刘海生在讲话中就事故责任追究、违规及隐患责任追究重点强调了三点。第一,煤矿发生事故,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不管什么人,坚决追责、严肃处理,防止对事故责任人追究不严格,不到位,严格依法办事,处分期内决不允许异地为官、变相做官。要把处罚的关口前移,对严重违规、有隐患拒不整改的有关责任人也要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特别严重的,要关停矿井。第二,对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小煤矿,对其中资源濒临枯竭、越层越界开采的要坚决彻底关闭;对其中尚有储量,煤质较好的,要推广七台河和鸡西的做法,吊销肇事小煤矿和矿主的相关证照,收回经营权,拍卖矿井,断其财路。对触犯刑律的矿主要异地审判,并判实刑。第三,深挖黑心矿主背后的保护伞,从严惩治煤矿安全领域的腐败行为。 从我省近年来小煤矿清理整顿情况和最近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看,腐败问题已成为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原因。七台河“3.14”事故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目前,省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当前要严肃认真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这一问题作为一项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和解决。对自己申报并主动退出的,可以免于处理。对没有退出经检查发现的,一律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市市长以及龙煤集团、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矿业集团分公司董事长在会上都作了发言。(记者谢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