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各类民办学校要全面建立诚信办学公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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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0: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6月1日电(彭江兵)江西省有关部门规定,从今年7月开始,各类民办学校必须全面建立诚信办学公示制度,并在今年秋季开学前,逐校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照要求建立诚信办学公示制度、发布虚假广告或误导信息、侵犯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民办学校,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各民办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报到场所建立固定的永久性公示墙,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以
同时,各民办学校还要在学校有关部门设立公示栏,分别公示招生、收费、学籍、教学、伙食、住宿、安全保卫等有关管理文件,并在学校公共场所公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查询网址、举报邮箱和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