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蒙牛公司 一中学教师被判三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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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1:08 东北新闻网 | ||||||||
记者日前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因敲诈勒索内蒙古蒙牛乳业公司而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伍某某,已于日前被赛罕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去年12月13日,身为四川省宜宾市某中学教师的伍某某(男,34岁)从当地用手机打电话给内蒙古蒙牛乳业公司,以要向蒙牛产品内投毒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要求该公司向其指定账户内存入人民币200万元。
此案立即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呼和浩特市警方经过半个多月的缜密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伍某某,并在四川省宜宾市将其一举抓获;同时,将其在四川省内江市火车站前某超市内已注入有毒物质的蒙牛酸酸乳及时查获,从而避免了更大悲剧的发生。案发后,经公安部检验,伍某某注入蒙牛酸酸乳中的毒物成分为水胺硫磷农药。 赛罕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某某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因而以敲诈勒索罪对其做出上述有罪判决。(呼和浩特日报文/阿民) [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