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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珠海立法封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1:38 东南快报

  在刚刚召开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7月1日以后,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果违反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先扣车,再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逾期不交罚款,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即予销毁。

  珠海人大制订该项条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据该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边玉峰介绍,珠海
早就取消了非机动车道,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特区道路上行驶,不可避免地将与机动车或行人抢道。“为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提高机动车通行速度。应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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