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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立法封杀电动自行车 在中国尚属首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1:49 华夏经纬网

  中新网6月1日电据广州日报消息,在近日召开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7月1日以后,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违反者罚款500元!据了解,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全国尚属首次。

  报道说,珠海人大制订该项条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珠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边玉峰介
绍,珠海早就取消了非机动车道,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珠海的道路上行驶,不可避免地会与机动车或行人抢道。“为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提高机动车通行速度。珠海市人大决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王锋)(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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