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台大熊猫不属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公约管辖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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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2:58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6月1日消息 国家林业局宣传办主任、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今日上午国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向台湾同胞赠送大熊猫,是两岸同胞之间的往来,不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管辖的范围。 在回答记者提出“赠送台湾大熊猫,是否会违背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条约?”时,曹清尧明确表示,向台湾同胞赠送大熊猫,是两岸同胞之间的往来,不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
曹清尧表示,希望台湾同胞会如同至宝一样呵护这对大熊猫,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祝台湾的小朋友节日愉快,也希望台湾的小朋友能尽快在宝岛台湾上与大熊猫合影留念。(言恒) 相关专题:大陆赠送台湾大熊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