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卷烟零售今起明码标价 违者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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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3:37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傅雪婴通讯员徐国强)今日起,《湖北省卷烟零售明码标价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违反规定的卷烟零售经营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办法》要求:卷烟零售经营者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标价签,明确标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擅自印制和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签的:不诚实明码标价的;使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消费者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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