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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卷烟零售今起明码标价 违者处5000元以下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3:37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傅雪婴通讯员徐国强)今日起,《湖北省卷烟零售明码标价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违反规定的卷烟零售经营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办法》要求:卷烟零售经营者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标价签,明确标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擅自印制和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签的:不诚实明码标价的;使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消费者的;以
提供服务或其他借口为由在标价之外另行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为排挤竞争对手采取低价倾销的;以虚高价格牟取暴利的;以假冒伪劣产品充当正品欺骗消费者变相涨价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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