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交、出租车司机今日起“持卡”上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3:37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邵澜 通讯员黄进明王晓妍)昨从市交管部门获悉,今日起,我市将对公交、出租车系统试行电子信息卡管理,请上路司机注意携带该信息卡。 据了解,已领取信息卡的公交、出租车驾驶员,今日起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交警将直接在电子记录仪(pos机)记录本次违法情节,并写入该驾驶人的电子信息卡上,待驾驶人确认后,通过CDMA数据传输至公安交管局数据库中,交警不再开具罚单。
驾驶人可凭卡到中国银行设在市内指定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对已开通罚款代收服务的驾驶人,无需再往返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在违法行为产生后的15天内自动代收。 今日起,我市公交、出租司机应持电子信息卡驾车上路。目前还未领卡的驾驶人,或因为技术原因暂未能领卡的公交、出租车司机,请尽快到所属辖区大队的发卡点去领取回执卡,暂时作为上路驾车的依据。 此外,交管部门昨提醒:设在徐东大街湖北省电力公司俱乐部一楼的洪山区发卡点,目前已迁至洪山交通大队内(中南三路);因照片问题而没能领到卡的驾驶人,从即日起,可以在辖区发卡点设立的照相点内,免费照相;每个月最后3天,各辖区发卡点不办理发卡手续。(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