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规定高考巡视员“八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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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3:44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6月1日电高考在即,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近日通过当地媒体发布有关纪律要求,规定高考巡视员必须严格做到不准酗酒等“八不准”。 这个纪律规定包括:不准增加当地负担,吃住行从简;不准要求考点派车接送;不准参加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任何形式的宴请;不准参加当地安排的娱乐活动;不准酗酒;不准抹牌赌博;不准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索要、收受礼品或礼金;不准到当地风景名胜景区参观游
湖北省今年将有46万余人参加高考,监考员也多达3万多名。此外,湖北今年高考考生的电子档案将增加诚信记录,主要内容为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完)(责任编辑:廖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