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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奉献”自己奔波18年——记遗体捐献志愿者张普照(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3:49 新民晚报
为“奉献”自己奔波18年——记遗体捐献志愿者张普照(图)
  5月下旬的一天,呼和浩特刮起了五六级大风,但66岁的张普照还是顶着风来到新华广场,他要为内蒙古的“遗体捐献志愿者”做义务宣传。

  早在1987年,张普照就提出了自愿捐献遗体的愿望。然而18年来,虽然聚集在张普照身边的捐献遗体志愿者越来越多,但是因为内蒙古自治区没有遗体捐献的法规,医疗单位不敢接收志愿者们的好意,张普照捐献遗体的愿望在现实中几乎成为了自己的一份空想。“我想在有生之年看到遗体捐献法律法规的出台。”说这句话时,张普照的目光真诚而坚定。

  “不是我个人的事”

  “遗体捐献有利于医学事业,有利于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还可以节约土地资源,推动绿化和环保事业。”张普照这样描述遗体捐献工作的意义。

  自提出捐献遗体那一天起,张普照就为能将自己“奉献”出去而四处奔走,在他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志愿者聚集在他的周围。“已经有56人自愿捐献遗体,实际的人数可能还要多一些。这说明,18年来的努力没有白费。”张普照说。

  想法是好的,捐献者的心情是真切的,但志愿者们却手捧“礼物”不知该送给谁。在张普照家里,记者看到了56位遗体捐献者名单。他们中年龄最大的81岁,最小的21岁,有身居要职的政府官员,也有下岗职工。在遗体捐献志愿表后面,有的人甚至已经附上了亲笔遗嘱。

  “这是所有志愿者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已经送到了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存档。大家信任我,可是我的努力却至今未能满足他们的心愿,真的感觉对不起大家。”张普照的眼睛湿润了。

  “谁也不敢‘要’我们”

  据记者了解,遗体主要有三个用途,器官移植、病理解剖、教学解剖。但是,目前内蒙古乃至我国的遗体储备却远远满足不了以上三个用途的需求。

  呼和浩特市的医院张普照都去过,几乎所有医院的领导都会被他捐献遗体的热情而感动,因为供体来源较少,医院在做器官移植手术时非常困难。没有办法,需要做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只能转院到发达地区,找建有脏器库的大医院治疗,有时三转两转就耽误了治疗。虽然现状如此,但医院不敢随便接受遗体,因为要走正规程序。

  “可正规程序走不通。”张普照介绍说,现在国家还没有出台遗体捐献法,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也没有相关的地方法规。这样,遗体捐献在内蒙古就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为了避免纠纷,即使有人愿意捐献遗体,医院也不敢贸然接收。

  “我们非常愿意接收,社会上许多人也愿意无偿捐献遗体。但双方的促成需要有法律的支持,因为遗体捐献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没有法律的制约难免发生意想不到的纠纷。”内蒙古医学院的老师向张普照道出了他们的苦衷。

  “还要5年,等不起呀”

  18年来,张普照对全国各地遗体捐献动态可以说了如指掌。

  为了让遗体捐献有法可依,张普照在宣传之余,不停地在内蒙古卫生厅、内蒙古红十字会、呼市卫生局、呼市司法局、呼市红十字会等部门之间奔波、呼吁,为的就是能够促成遗体捐献相关法律法规的尽快出台。

  一次次奔走,一次次失望。

  张普照的奔走呼吁也是有意义的,据他介绍,近年来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遗体捐献工作的重要性和为遗体捐献立法的必要性。呼市人大于2003年10月27日专门组织召开了“呼市地区遗体捐献工作座谈会”。另外,呼市红十字会起草的《呼和浩特市遗体捐献管理条例(草案)》已经报送呼市人大和呼市法制办等部门,并且已经得到了人大的批复,列入了5年规划。得到这个消息,张普照既激动又惆怅。

  据张普照介绍,在18年漫长的遗体捐献路上,很多原本热情高涨的志愿者有的丧失了信心。关键是,5年对于年轻人来说一晃就过,但对于那些已经到了垂暮之年的遗体捐献志愿者来说却是漫长的。他们有的已经重病在床,随时都可能离去,他们也许会失去最后一次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造成终生遗憾。

  张普照激动地说:“我已经66岁了,等不起呀!”

  李国栋 尹守刚(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5月25日,济南市泉城广场上,来自沈阳的7名遗体捐献志愿者在合影留念,他们此行要到近十个城市,行程4000多公里,时间45天,向沿途市民宣传遗体捐献。图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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