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黑龙江某农场医院非法采供血液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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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4: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卫生部消息,卫生部通报了黑龙江省卫生厅对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建设农场医院非法采供血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查处情况。 该建设农场医院于1999年至2004年期间非法自采自供临床用血17人次,存在不按法定项目检测血液、采供血登记与输血记录不完整、应急采血后不向上级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及从未开展对固定供血者的体检等问题。上述问题造成了5人经血感染疾病和4人继
事件发生后,建设农场医院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采供血活动,并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农垦北安分局卫生局和北安市卫生局受到通报批评;农垦北安分局卫生局、建设农场、建设农场医院相关人员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有关责任者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此为鉴,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要从思想认识上、监管措施上、落实责任上全面建立长效机制,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非法采供血的高压严打态势,巩固整治成果。卫生部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供应特别是偏远地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供应,坚决杜绝医疗机构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关血液管理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血知识的教育,健全管理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还要进一步理顺血液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采供血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尽快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手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