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可审查红头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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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4:38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人民检察院认为行政规章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可以以公益代表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即将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行政诉讼法》修改稿中的明确规定。 “这也就意味着‘红头文件’将纳入司法机关的审查范围,而在1989年实施生效的《行政诉讼法》中这是不可能实现的。”负责此次修改稿起草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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