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实行“户籍化”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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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5:57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6月1日电(李建成)为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运输安全,河北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将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实行“户籍化”管理。 危险化学品车辆“户籍化”管理系统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交警4支队研发成功。通过这一系统,高速公路交警对危险化学品车辆检查时,只需将《户籍管理数据磁卡》连接电脑,车属单位、车主、司机、押运员、所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照片等信息就一目了然,为交警高
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将根据各支队上报建档信息,建立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数据库,统一印制《危险化学品通行证》。对拥有运输企业营运证、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机动车行驶证、罐体检验合格证、车属单位介绍信和危险化学产品特性说明书的运输车辆发放《危险化学品通行证》、《户籍管理数据磁卡》,并向车辆粘贴危险品标识。证件不全的不予发放通行证,予以劝返。(完)(责任编辑:廖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