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选举3日提名 7月10日即投票选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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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6:0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香港5月31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将从6月3日起接受候选人提名,截止日期为6月16日。 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发言人31日说:“获提名人士必须取得至少10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亲自签署提名。”
按照规定,获提名人士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40岁或以上、没有外国居留权,并在投票日前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 发言人说:“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朱芬龄法官被委任为本次选举的选举主任,负责决定提名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提名的候选人超过一位,便须在7月10日进行投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