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的为何不是犯错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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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6: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日前,因两名机关干部犯错误,成都市郫县县委决定,让这两名干部所在的卫生局局长曾志强、粮食局局长徐昭华上电视“亮相”,向社会公众公开检讨和道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昨日,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郫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王良清。犯错干部也该加以必要保护 成都商报:两名干部这次犯错误只是偶然现象吗?
王良清:是偶然发现的,但也反映出一些必然性,那就是个别干部对治理软环境没有足够重视,个别单位对干部管理没有完全到位。 成都商报:让两名局长公开道歉的目的是什么? 王良清:班子和队伍出了个别问题,说明主要领导还做得不够,应该严格要求。同时也是为了加强政府工作与媒体、公众监督的互动性,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成都商报:有没有考虑到两位局长可能面对的社会压力? 王良清:压力是有的,但是,下级犯了错误,“一把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从群众的反映看,老百姓是满意的。 成都商报:为什么不让两名犯错误的干部直接上电视作检讨呢? 王良清:干部犯了错误,应该受到批评教育和处理,但也没有必要因一时的错误就把他们逼到非常难堪的境地。对于犯错误的同志,我们在给予必要处理的同时,也应该加以必要的保护。我想,老百姓应该能理解。这种监督方式可能继续采用 成都商报:这种形式会不会成为制度? 王良清:总体上说,加强舆论和公众监督是必须坚持的。但要分析具体情况,方式也不止上电视一种,如果有其他更好的方式,也可以采用。 成都商报:假如下一次是一名更高级别的干部犯错误,比如一名局长,那么应该由哪个级别的领导出来道歉或作检讨呢? 王良清:是否采用公开道歉的方式,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但不排除采用类似方式的可能性。本报记者 向朝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