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局通知中小网站应到属地公安机关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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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7:48 新浪网 | ||||||||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下发关于中小型网站到属地公安机关备案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内容。 近年来,北京市互联网迅速发展,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05年1月公布的第十五次互联网报告统计显示,我国上网计算机数量已达到4160万,上网总人数达到9400万,其中北京地区上网人数为402万;CN域名数全国432077个,北京地区有87371个,占总数的20
即日起凡是未在公安部门备案的中小网站、个人主页等联网单位负责人,请速到注册地公安机关信通处网监部门填写备案表。此项工作截止到2005年6月30 日。此项工作结束后,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将依法开展网站备案检查,对未履行备案职责的,将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第四章“法律责任”中的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的规定予以处罚。 为确保网络安全,我处制订了《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各网站请将《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下载认真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备案时一同上报注册地公安分局信通处网监部门。 请将下载并认真填写《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备案时一同上报注册地公安分局信通处网监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