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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增加收入仍靠加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8: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深圳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加大对加班工资发放标准的执行力度

  本报深圳讯 记者欧阳四平报道: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前天正式公布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最低工资为:3.97元/小时;690元/月。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3.33元/小时;580元/月。2005年度最低工资的执行时间为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虽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全国最高,但对于那些中低收入的劳务工来说,加班工资仍
是攒钱的主要途径。

  深圳市2004年度最低工资是在去年4月份确定的,在2004年上半年以前,深圳市最低工资是全国最高的,但2004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招工难”的问题日益显现,各地纷纷大幅调高最低工资,尤其是长江三角洲,调整幅度非常大。与国内主要城市和周边城市相比,深圳市2004年度最低工资处于较低水平,这与该市的经济地位已不相称,因此迫切需要作较大幅度调整。

  劳动部门一位负责人称,调高最低工资后,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深圳产业结构,迫使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虽然本次工资增加幅度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但调查却显示,广大劳务工对此方案的认可程度较低,81%的被调查员工认为方案偏低。不过劳动部门认为调整方案考虑了多方利益,增加幅度是比较合适的。

  统计显示,特区内690元/月和特区外580元/月的最低工资,已比特区内外最低支出的劳务工群体的月均支出(578元/月和530元/月)高19.4%和9.5%,最低工资应可满足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对于大多数打工者来说,他们来深务工并不是要维持生计而是要攒钱回家。因此这项统计数据也意味着,对于中低收入的劳务工来说,攒钱的途径主要还是靠加班工资。

  来自劳动部门的一项统计数据也表明了这点:2004年深圳市劳务工平均工资为1208元/月,其中加班费273元,占工资总额的22.6%。其中低、中工资收入群体的加班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为36.1%和28.2%,加班费已是员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高最低工资之前,无论特区内外,在扣除加班费后,中低收入劳务工群体的收入均低于支出水平。也就是说,中低收入组员工需要加班才能维持目前的开支,加班费对他们至关重要。

  但现实中还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不少企业的加班工资的发放标准达不到法定标准。宝安沙井镇劳动站陈站长介绍,该镇1200多家企业中,加班工资完全按规定支付的只有60多家,也就是说,95%的企业加班工资达不到规定要求。

  针对这种现象,劳动部门在发布会上表示,提高最低工资后,将会加大对加班工资发放标准的的执行力度,以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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