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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不能再当“逍遥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8: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珠海中院啃掉“骨头案”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本报珠海讯 难,难,难!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暤日前用11个“难”描述了法院的执行难。

  “我市法院执行难,难就难在多数纠纷旷日持久,被执行人在诉讼前已无可供财产;
难就难在有些被执行人诉讼前早有预谋,成功转移隐匿财产,申请人无法提供,法院也无法查找其财产下落;难就难在一个被执行人往往有多人申请执行,被执行的唯一财产被抵押、被查封、被异议,法律关系复杂,矛盾尖锐;难就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财产无法保值变现,申请人又不同意以物抵债;难就难在有些有协助义务的机关、单位不积极、不配合,致使查封、登记、过户、冻结执行不及时;难就难在珠海历史遗留问题多,政府债务包袱重;难就难在加大执行力度或不采取执行措施,都会影响一些企业、群众的现实利益和生产生活,从而造成社会不稳定……”

  眼前的执行景况是:债权人跑断腿,法院累弯腰,债务人只在一旁冷眼旁观,甚至逃避、对抗执行。董暤说:“执行难有法院自身原因,也有体制原因。应该建立强制执行机制:限制被执行人的非生活必需消费,使其只能做‘穷苦人’;限制其出境;强制其定期申报财产,使其成为‘透明人’;增加其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妨碍民事诉讼的法律责任,不能做‘局外人’;将其承担法律责任的时间提前,使其从生效裁判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就不再是‘逍遥人’。”

  尽管执行如此之难,董暤仍然认为,“当事人应该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的说法是典型的忘记司法职责,依法执行和依法审判一样都是法院的职权,也是法院的职责,必须强化这一职能。

  由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两次出问题,珠海中院急于改变执行庭的形象。去年啃掉一批执行“骨头案”,执结案件7866件,结案率达90.2%,执结标的13.45亿元。(林丹 任慧娟)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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