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职工办住房公积金,就是打白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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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1:1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5月31日,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世华在谈及住房公积金时,直言:“不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就是打白条!”据介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3年5月正式启动的,当年末公积金归集额为1155万元,参加人数几万人。当时的缴存是按1992年末的基本工资做基数,比例为3%。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是从1999年10月开始发放,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到1999年年末共发放贷款不到100人,贷款金额也只有417万元。2004年该市市本级归集住房公积金已达8.12亿元,比上年增加3.28亿元,增长67.7%;发放个人住房公积
李世华副秘书长说,住房公积金制度彻底改变了省城住房建设靠国家和单位投资的局面,推进了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进程,转变了职工住房的消费观念,提高了职工住房消费的支付能力,活跃了省城的房地产市场。他指出,目前省城仍然有些单位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认识不到位,忽视了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和按时足额缴存。有的已经开户的单位,其缴存仍然处在停滞和半停滞的状态。 李世华副秘书长指出,单位要守法,不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就是打白条。现在许多职工工资收入低,房价近年来又持续上扬,住房消费的承受能力非常有限,如果单位再不替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势必造成广大中低收入的职工和其家庭在住房消费上的不堪重负,既不利于职工居住条件的改善,同时对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是一个影响。他呼吁要尽可能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因为它为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发挥着支撑作用。他强调,为维护职工的法定权益,对少数有条件而拒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要按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报记者 孙孝阳) 作者:孙孝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