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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公司私扣警车抵旧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1:35 京华时报

  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为了拿回被扣押的警车,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把北京市某技术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海淀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警车并赔偿2万元。

  2004年11月,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为了便于在夜间勘察交通事故,决定将一辆交通
事故勘察车改装,安装照明设备,并与北京市某技术公司口头约定了车辆的改装费和支付方式。2004年12月,公安局交钱提车时,对方收钱后却称,承德市交警支队还有欠款未还,并以此为由将警车扣留。

  法院认为,双方已经达成了车辆改装协议,而且原告已支付了相应费用。被告有责任将改装后的车辆归还,否则就应赔偿原告因无法使用车辆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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