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否认已提高个税起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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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3:01 北京晨报 | ||||||||
此前有消息说上海已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400元 新华社电 (记者季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6月1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否认上海已经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根据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800元因此被视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但此前有媒体报道,目前已有很多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大中型城市,纷纷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例如上海就已把标准提高到1400元。焦扬说:“这种说法是严重失实的。”她说,自《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上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一直保持在800元。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各省市都无权自行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因此上海不存在自行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可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拟微调提高起征点扩大申报范围 据《财经》杂志报道记者从全国人大获悉,社会各界期盼已久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立法进程,正在按照人大立法计划如期进行,修改方案将在今年8月由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从而进入人大立法的“一读”程序。 具体而言,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两项?押一是调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此即人们习惯性所称的“起征点”;二是扩大纳税人申报的范围。 起征点问题历来最为敏感。此次改革将把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调整到1200元。这是中央确定的基数,地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即富裕地区向上浮动,贫困地区向下浮动,由此体现地区差异。据悉,起征点最低将为960元,最高将达到1440元。此次改革后,凡是没有代扣代缴单位者,都要求其自行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