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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补助费算工伤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4:2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郭佳记者袁勇)23年前一场事故夺去了19岁的彭州少女贺美香的右臂。如今,人到中年的贺美香状告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索赔16万余元(本报今年2月23日报道)。昨日,彭州市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贺美香索赔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彭州市蒙阳镇双湾村砖厂按月支付了贺美香生活补助费,应视为工伤待遇。而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保险
条例》规定,贺美香属于老工伤,不应再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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