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毁自家屋照样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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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4:5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苏清平一再申辩,他不应该被判有罪,全体邻里也联名为他“扎起”,因为他烧的是自家的屋,但崇州法院昨日仍以放火罪对苏清平作出了有罪判决。 2月25日中午,苏清平与父母、兄长因家务琐事发生纠纷后,一气之下竟用打火机将自己的屋子点燃,两间房屋迅速起火并开始蔓延。邻居赶忙报警,消防官兵及时赶到扑救,总算将大火控制在苏家的范围内,苏烧毁的房屋损失约几千元。因苏本人平时很和善、热心,
记者李逢春实习生董世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