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健全监管机制 环保突发事件1小时必须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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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6:20 东北新闻网 |
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局获悉,我省已将建立突发性事故有效监管及事故报告能力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全省各市也将相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省环保局计划要建立健全省、市、县3级值班网络,各市、县环保局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凡属于报告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有关市环保局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省环保局报告,并同时向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省环保局还将对各市环保局值班工作和报告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通报。 据了解,沈阳市已宣布市区内的20余条主要干道将禁运危险化学品,沈阳市环保局拟安排带有车载卫星系统的事故处理车辆,确保在事发后的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鞍山等市的环保部门已分别成立了突发性事故应急监测队伍。(辽宁日报 刘大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