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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三包”试行第一天遭众多厂商联合抵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7:2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邹伟)昨天是南京电动自行车“三包”试行的第一天,新“三包”的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采访。

众多经销商、维修部抵制新“三包”

在瑞金路富瑞迈电动自行车经销处,记者以购买者的身份询问:“现在电动车‘三包’怎么
包?”销售人员马上答道:“一切按厂家的老‘三包’办法执行。”

随后,记者来到附近的南京金盾检测实业公司。这里经销的电动车有大陆鸽、殴豹、洪都等近10个品牌。问及是否已开始执行新出台的“三包”时,销售人员也当场给予了否定:“不执行。现在生产厂家不是已经向政府部门反映了吗?有些条款还要修改呢。”

与经销商一样,许多电动自行车维修部也明确对新“三包”予以抵制。

在某电动车特约维修总部,工作人员特意将报上刊登的南京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声明抵制“三包”一文剪下来,压在玻璃台板下面。一名工作人员坦言:“我们也没有办法。你看,厂家都向政府部门发声明抵制‘三包’了,我们也被厂家统一要求按老‘三包’办法执行。要不然,你们退的货,厂家不给我们退怎么办呢?”

30多万消费者权益必须保护

据市消协统计,南京市场上目前电动自行车约有3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厂商联合抵制新“三包”,谁又来尊重和保护30多万名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权益?

在富瑞迈电动自行车经销处,一中年男子听说仍不执行新“三包”后,摇头道:“算了,还是等过一段时间再说吧。”在某电动自行车特约维修总部,一名推着电动自行车前来维修的年轻人质疑道:“不是说好了要试行新‘三包’的吗?怎么现在突然又联合抵制了?消费者到底该听谁的呢?”

许多消费者提出,车协不过是一个行业团体而已,有什么权利去抵制政府职能部门和代表不特定消费群体利益的消协联合制定的“三包”?有关职能部门难道就不能强制其执行?

市消协:拒不执行,职能部门有权查处

就在昨天车协发表抵制“三包”声明的同时,作为车协成员之一的南京万成电动自行车连锁公司,率先发表声明响应新“三包”。

“万成”总经理杜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三包”完全合理合法。他们相信自己所经销产品的质量,完全可以接受新“三包”,没有任何理由去抵制。杜慧认为,新“三包”的实施必将把那些产品质量不过硬、售后服务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淘汰出市场。

对于“万成”的响应,市消协秘书长许明给予充分肯定。许明指出,对于那些拒不执行新“三包”的厂商,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消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等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部门责令整改,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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