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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扶持中低价位商品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7:32 潇湘晨报

  从6月1日开始,出租自己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消费者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同时经济适用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上市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这是昨晚正式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的。除了加强经济适用房管理之外,《通知》还对市民最为关心的可享受优惠的普通住房标准进行了明确。湖南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将是制定全省各地标准的上限,任何城市所制定的标准均不能超过这一标准。

  省政府对房价稳定负总责

  文件明确指出,我省有的地方房地产投资增幅持续高位运行,房价呈现快速上升的苗头,如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导致房价大幅度上涨,产生房地产泡沫。

  因此各市州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供应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要求,做好宏观调控和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确保我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省人民政府对全省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负总责,市州、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住房价格稳定负责,进一步落实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与工作责任。

  确保中低价位商品房供应

  在这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通知》中,中低价位商品房和中小套型住宅供应成为政府大力扶持的重点所在,政府将加强对这类型住宅的规划调控。同时,对两年内未开工的住房项目,政府将再次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许可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

  《通知》规定,在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的地方,住房建设要以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为主,并明确开工、竣工面积和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尽快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求各地尽快明确今明两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

  经济适用房项目优先审查

  《通知》要求,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审查规划项目,在项目选址上应予以保证。同时,要严格控制低密度、高档住房的建设。

  在进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项目审批过程中,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

  《通知》一再强调,在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用地供应量。要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提高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能力。

  加大交易调控力度

  在这次出台的《通知》中,对于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进行了明确。《通知》强调,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政府将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湖南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有关负责人称,这一标准将是各地界定现行有关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上限,严格禁止超标。对于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标准的住房,一律不得给予税收优惠。

  经济适用房转让须满5年

  “要让经济适用房真正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湖南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对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加强,是本次湖南出台的房产政策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

  文件强调,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限制,经济适用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上市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并首次提出,出租经济适用住房应当补交土地收益金。

  《通知》明确规定,今后湖南各地要按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完善销售对象审批和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单套户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套型面积控制在60-80平方米之间。

  同时,政府要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的制度,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利润要控制在3%以内。禁止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和建设超标套型经济适用住房。

  严格禁止无证预售商品房

  《通知》对于商品房销售市场也进行了严格规定。文件指出,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以及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长沙市已经制定了有关禁止无证预售的相关规定,湖南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全省将尽快加大落实这一政策的执行力度。本报记者 文洁王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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