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失窃引发官司停车场一审败诉被判赔偿6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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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7:3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焦作讯一辆高级轿车在收费停车场内丢失,车主于是将停车场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焦作市山阳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停车场全额赔偿轿车款63.42万元。 今年1月21日晚,焦作某金属材料公司司机将一辆丰田皇冠轿车存放在一家电子集团公司保卫部管理的停车场,交纳了5元钱停车费。第二天早上,司机到停车场开车时发现轿车不见了。法院一审认定,车主和停车场之间的财产保管关系成立,停车场因未履行保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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