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落魄富翁“斗法”公安局背后(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7:47 华商网-华商晨报
落魄富翁“斗法”公安局背后(图)
4年来,营口市法院成了原告常来的地方新闻背景

  5月31日13时30分,营口市最大的行政诉讼索赔案在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在这起被称为“营口最大金额(468万元)的诉讼索赔案”的背后,一个更吸引人眼球的焦点是———营口市公安局成为被告,而引发官司的是一名阜新人。

  更加耐人寻味的,是这起复杂官司背后的意味深长的权限之争。

  2005年5月31日,开庭后的殷寒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54岁的他再次面对“富翁”的称呼时,惟有一脸的苦笑,“我还算啥富翁,不行了,因为营口市公安局,我早就落魄了。”

  因为两万吨煤索赔468万

  殷寒冰从开煤矿起家,后来转投煤炭运输。几年时间里,他就置下千万元的身家。回想起当初的荣耀,殷寒冰脸上显出光彩:“你现在都可以去阜新打听打听,从事我们这行的,有谁不知道我的铁龙物资销售中心!”

  然而,一次看似偶然的遭遇不仅让殷寒冰不名一文,而且“最惨的时候欠下200多万元的外债”。

  气 一笔生意换来一场官司

  2001年6月6日,阜新铁龙与抚顺某公司的李会东、李洪宽签订煤炭供销合同,阜新铁龙按合同将价值300余万的近1.5万吨原煤发到营口鲅鱼圈港,抚顺某公司接货后将原煤销售一空,却一直没有将销售款交给阜新铁龙。

  于是,殷寒冰将抚顺某公司告上营口市中级法院。2001年11月23日法院判决殷寒冰胜诉。但当时的抚顺某公司无偿还能力。殷寒冰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关注抚顺某公司的业务经营上。

  悲 打赢官司抵债煤却被扣

  2003年6月,殷寒冰发现李会东从铁岭某公司运来8万余吨的原煤放在营口鲅鱼圈港,便立刻到营口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2003年10月7日,营口市中级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将李会东仓储在营口港的2万多吨煤以物抵债给阜新铁龙公司。让殷寒冰意想不到的是,“就当我雇车准备拉原煤时,营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徐辉和刘永哲却出现了,说这些煤涉及一起诈骗案,是赃物,不让我动。”

  殷寒冰百思不得其解,“法院已下了民事裁定书认定是我的煤,公安机关怎么就随便说不呢?”

  原来,就在营口市中院冻结李会东存放在营口鲅鱼圈港的原煤后,得知此事的铁岭某公司来到营口市公安局报案,营口市经侦支队的徐辉与刘永哲逮捕了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会东、李洪宽。

  怒 状告扣煤的营口公安局

  殷寒冰索性住在营口,生意也无心打理,不停地往返于法院与公安机关。终于,此事惊动了营口市政法委,2003年10月23日,营口市政法委书记王友三主持召开了有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主要领导参加的政法委会议,主要讨论关于殷寒冰原煤的处理。一位曾经参加过这次会议的官员告诉记者,“那次会上,王书记批评了公安机关,还批示说‘我们办事是为了老百姓服务的’,会上提出要依法办事。”

  殷寒冰得知会上的批示后高兴异常,以为事情终于可以解决了。然而,在稍后的几天里,徐辉和刘永哲就把8万余吨原煤按照赃物,返还给铁岭某公司。

  2005年4月,殷寒冰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营口市公安局告上法庭,并索赔468万。

  谁有权动两万吨抵债煤?

  2005年5月31日下午,庭审如期举行。当时的办案警官刘永哲此刻作为营口市公安局的代理人出现在被告席上。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数次将法庭唇枪舌剑的气氛引到顶点,法官数次提醒当事人的语气和语速等问题。

  双方你来我往,使得辩论过程异常精彩,而双方就本案互辩的核心就在:谁有权动这2万吨煤。

  焦点一 被告行为是否违法

  原告代理律师李长仁被告实施被诉行为时,没有《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没有权力否定法院的民事裁定。《刑事诉讼法》第198条明确规定,处理、扣押物品的机关是人民法院,而并非本案被告。其处理物品的时间只能是在判决书生效以后。因此被告擅自处理扣押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

  营口市公安局 我们的行为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合法行使的,是针对一起明确的刑事合同诈骗案而进行的,无任何违法和过错之处。

  焦点二 被告行为是否属行政诉讼范围

  李长仁 对于法院依法生效的判决,公安机关是没有权力对其进行撤销和更改的。即《刑事诉讼法》从来没有授权给任何机关,可以扣押及处理案外人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营口市公安局 被告在本案中实施的是刑事司法行为,而不是一般的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审理的行政案件范围。

  值得琢磨的是,作为本案的第三人铁岭某公司主动要求参加诉讼作为原告,诉讼的目的是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更值得玩味的是,第三人和营口市公安局一起坐在了被告席上,宛如盟友。对于第三人的法律地位,李长仁当庭就提出强烈置疑:“本案是行政诉讼案,而第三人不具备行政机关的资格,怎么能出庭申请法院驳回我们的诉讼请求?既使第三人和我们有法律纠纷也应该在民事上,而不是在这里充当被告的盟友。”

  对于李长仁的置疑,当庭法官表示:合议时会考虑原告的意见。于是,这就出现了原告与被告坐在一起,共同反对另一原告的有趣景象。

  庭审一直进行到17时30分,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

  立功办案民警“意外”面对官司

  对于双方的辩论焦点,即公安机关有无权力否定法院的民事裁定、或者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改变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裁定?

  一庭审法官连续用了两句十分含混的外交辞令回答:“这个问题很值得讨论”、“为什么公安局要那样处理?你得去采访公安局,经侦支队他们……你是媒体的,我不能跟你说。”这名法官欲言又止。

  5月31日20时许,徐辉和刘永哲经有关部门同意、以“不许摄像、拍照、录音。否则拒绝接受采访”为前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对于这场官司,徐、刘两位警官“根本没想到”。

  当初接受铁岭某公司的报案后,徐、刘开始调查李会东等人,发现两人多次在各地涉嫌诈骗原煤,涉案金额几近3000万之巨,“这是建国后,我们所接到涉案金额最大的原煤诈骗案,历尽千辛万苦,我们才把犯罪嫌疑人抓获,结果李会东因为诈骗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洪宽也被判了10多年的有期徒刑。”破案后的徐、刘(对话部分简称徐刘)被授予三等功。

  记者:成为被告,感觉有些委屈?

  徐刘:在你面前,我们就说,不委屈。

  记者:怎样看待原告的诉讼请求?

  徐刘:我们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我们的行为完全符合一名公安民警的职责。

  记者:为何置法院的裁定于不顾而……

  徐刘:我们不是不顾,而是这批煤作为赃物,我们有权力对其进行处理。另外,司法上有一个不成文的原则,那就是先刑事后民事,虽然殷寒冰也是受害者,但是不能拿铁岭的原煤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记者:不过,法院已经下达了民事裁定啊?

  徐刘:一个案件出现后,公安和法院有意见分歧是很正常的,通常我们会沟通协调解决的。

  记者:分歧解决了吗?

  徐刘:一般来说都能解决。

  记者:出现这样的状况能被称为解决吗?

  徐刘:你应该去问法院。因为这件事,政法委开过很多会议,也达成了统一意见,可是,为什么会这样,你去问法院吧,有些部门为了某些利益做出某些行为,更具体的我不能和你说。将原煤返还铁岭那家公司,也是经过领导同意的。

  记者:可是我了解到,营口市政法委王书记在2003年10月23日会议上的意见好像并不是这样的吧?

  徐刘:我们就是基层警察,如没有上级的同意,谁敢私自把那些原煤返还给铁岭那家公司?

  记者:铁岭那家公司怎么会出现在法庭上?还和你们坐在一起了?

  徐刘:这个我们不知道。

  记者:有一种说法,说你们收了铁岭那家公司30万元的办案经费。

  徐刘:还有说我们收了50万、100万的呢!这种说法太可笑了,这么大的案子,谁敢办私案?

  法院与公安的抱怨

  法院和公安机关的互相影射似乎含着诸多言外之意,5月31日下午,记者到营口市政法委采访,一位自称是办公室主任的孙燕辉(音)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案,王书记正在鲅鱼圈开会,于是约定6月1日早晨再联系。

  6月1日9时,记者致电孙燕辉,孙表示:“王书记去外地开会了,开完会还要去天津。”并让记者13时再与其联系。记者下午如约打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15时许,孙燕辉手机已关机。

  政法委的表现似乎要置身事外,不欲参杂在其中。然而从诸多的蛛丝马迹中却不难发现,公安机关与法院之间远非“正常的意见分歧那么简单”。

  在庭审中,李长仁就一语双关地说:“如果公安局就能把法院裁定随意改变的话,那么还要法院干什么?干脆完全由公安机关包管天下得了。”虽然当庭法官提醒了李长仁的措辞,但是,法院裁定成为空文的尴尬确实从某种程度上让法院感到“不爽”。

  “公安机关就可以视我们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为无物,即使法律判决有误也应该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去解决,公安机关如此急迫,先不去考虑怀疑他们的目的,单是司法的尊严就无从体现。”一名法官抱怨道。

  殷寒冰告诉记者:“我得知政法委的批示没起作用后,就要告公安局,法院的一个领导就鼓励我告下去。”

  徐、刘两名警官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我们并没有不尊重法院的判决,我们一直多次和法院协调并向他们说明情况,但是,我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应。”

  采访中,公安机关与法院在说此案是一种正常的意见分歧又自相矛盾地吞吞吐吐。双方都在表白自己的“不容易”,“能来干涉案件的因素和部门太多”。

  按照法律规定,这起468万元的行政索赔案要在3个月内做出判决,面对诸多的说法,我们更愿意相信,这只是“正常的意见分歧”而不是“双方的权限争夺”更不是“某些部门为了某些利益”。文/图 本报记者 丛治国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口蹄疫疫情进展
高考最后冲刺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诺贝尔奖得主来京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艾滋病调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